查“藥”
  南都訊 記者梁艷燕 實習生 陳霏雯 今天起,廣州市1600所幼兒園開始進行為期20天的拉網式自查,自查內容包括有否開展群體服藥等。昨天,廣州市教育局下發通知,強調幼兒園組織集體服藥要做到“五必須”。
  教育局:今起排查 為期20天
  據瞭解,各區(縣級市)排查時間為3月20日至4月10日,市級督查時間為4月7日至4月11日,重點檢查行政區域內幼兒園是否有違規組織幼兒群體服藥的行為。
  排查內容包括七個方面:幼兒園是否有《辦學許可證》等證件併在有效期內;托幼機構用藥安全管理(包括代喂藥管理、集體預防性服藥管理、保健室藥物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有無開展群體服藥(包括處方藥、非處方藥和涼茶等);是否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設立衛生室,進行診療活動;托幼機構衛生保健人員配備人數、資質是否符合標準;是否落實園長和幼兒園保健人員安全衛生管理專項培訓;衛生保健人員上崗前是否接受過當地婦幼保健機構組織的衛生保健專業知識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衛生部門認可的培訓證書等。
  市教育局強調,各地教育、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幼兒園、中小學校必須嚴格管理幼兒及學生健康服務工作,因常見病防治需要而組織幼兒及中小學生群體服藥時要做到“五必須”:
  ●必須事先經醫療衛生專家論證;
  ●必須經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商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並制訂詳細的防治方案;
  ●必須堅持學生和家長知情同意、自願參加的原則;
  ●必須有衛生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
  ●必須向證照俱全的正規醫葯生產、經營企業購買藥品。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或越權組織幼兒及中小學生群體服藥。
  幼兒園:怎麼服藥 做法各異
  一些幼兒園負責人表示,他們從來不允許老師私自給學生喂服藥品。如果孩子生病需要服藥怎麼辦?白雲區某公辦幼兒園一名老師告訴記者,該園嚴格規定,首先家長必須在校醫處填寫表格,註明服什麼藥,服藥的時間和分量如何,最後由家長簽名確認。
  至於會否給孩子喝涼茶,有部分幼兒園坦承,偶爾會喝一兩次,但不會多。每次都會在群里向家長彙報,如果有家長不同意的,就不會強行給孩子喝。  (原標題:幼兒園組織集體服藥須經專家論證家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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